【导读】“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为深刻把握文体产业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文化产业动能转换与生态系统(山东大学)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创新推出“十四五”文化产业“空间业态”系列专题研究。通过聚焦公共空间、产业空间及文体旅商等业态,创新规划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助力“十四五”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研究专题由文化产业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主任昝胜锋领衔起草,联合泺尚有道文化产业规划团队、《创意中国调研报告》编委会、山东大学体育产业研究中心共同完成。文化产业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以前瞻性服务中国文体产业,助力实施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为宗旨,将陆续发表相关最新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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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6月,《“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要认定和建设一批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申报工作,本文重点围绕评选与认定标准,针对性提出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发展建议。
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作为文旅科技融合的新型载体,是以拓展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业态、优化旅游服务、提升游客体验和满意度为目标的产业集聚区域,其认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旅游科技研发与应用的科技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
一、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申报要求
根据文旅部通知要求,首批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在北京市、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省(市)进行试点申报。
申报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明确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二)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三)有持续的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四)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性数据泄露、环境事件或安全、消防、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

同样作为驱动产业科技创新的载体平台,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与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相比,申报基本条件较为宽松,并未设定相关量化指标,亦未根据园区形态提出针对性的条件要求,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旅游科技融合程度尚未实现全面深化,各地区融合水平参差不齐。
二、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申报评价指标
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申报认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用以体现该园区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有持续的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作为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其评价指标体系应围绕“高效率投入、高价值产出”两个维度,并综合参考旅游、科技、文化等产业领域成熟的评价指标加以构建。具体来看,应围绕园区规模、科创能级、综合产出、制度建设、应用水平五个方面构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体系。

三、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基本要求
从上述评价指标体系看,发挥好科技创新要素对园区业态定位、产品服务供给及管理运营的作用,是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基本要求。
科技要素应为旅游业态升级提供创新动力。包括并不限于服务智慧旅游平台体系建设,壮大夜间旅游、沉浸旅游、低空旅游、房车旅游等业态,提供科技景观、科技设施支持等。
科技要素应为旅游产品研发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并不限于信息化技术、现代展陈技术、资源保护与节能技术、旅游装备设施技术等科技的应用或研发。
科技要素应为旅游公共服务提供载体支撑。包括并不限于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标识、旅游移动端建设、交通系统等服务方面的科技应用。
科技要素应为园区管理运营提供智慧赋能。包括并不限于旅游大数据采集分析、园区效益监测、管理能效反馈、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中的应用。
发布人:丁庆建
审核人:昝胜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