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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如何破局——“十四五”文化产业“空间业态”专题研究之十八
日期: 2021-08-31 信息来源: 实验室宣传部 点击数:

【导读】“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为深刻把握文体产业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文化产业动能转换与生态系统(山东大学)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创新推出“十四五”文化产业“空间业态”系列专题研究。通过聚焦公共空间、产业空间及文体旅商等业态,创新规划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助力“十四五”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研究专题由文化产业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主任昝胜锋领衔起草,联合泺尚有道文化产业规划团队、《创意中国调研报告》编委会、山东大学体育产业研究中心共同完成。文化产业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以前瞻性服务中国文体产业,助力实施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为宗旨,将陆续发表相关最新研究报告。

相关研究报告及互动信息请登录网站www.cslab.sdu.edu.cn,或发送邮件至sduwhcy@163.com。联系电话:0531— 88037818。

摘要: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是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亦加以重点强调。本文围绕如何构建国家统筹、央地协同、地方建设的国家文化保护利用示范区改革工作模式,树立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示范标杆,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要求依托不同类型文物资源,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

一、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申报和认定标准条件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以市级、县级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依托市级、县级行政区划设立。自2019年底国家文物局启动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工作以来,各地反响热烈、踊跃参与。2020年9月,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公布。

 

 

据悉,此次共有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行政部门向国家文物局报送了创建申请材料,但从该名单可以看出,山东、河南、山西、浙江等传统文物大省缺席。由此可见,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评选认定指标权重并非重点关注地方文物资源的存量规模。

据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批名单的评选认定重点关注:一是创建思路充分体现守正创新,在文物资源有效保护基础上,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文物保护利用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文物资源知名度美誉度高,文物工作社会认可度高;三是创建主题鲜明突出,创建工作可持续性强,预期效果显著;四是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将示范区建设摆进地区发展战略全局,能够在组织、队伍、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五是近三年创建区域范围内没有重大文物安全问题。

由此可见,诸多传统文物大省、大市未能入选首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可能存在多方面的原因。在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格局中,以上创建条件将是传统文物大省、大市向文物强省、强市迈进的关键任务。

二、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模式的探索方向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应依托专项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廓清建设目标、充实主要任务、完善政策举措、健全保障机制,重点围绕城市特定区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不同产权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机制、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传承、大遗址研究保护展示利用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撬动更多制度供给和资源要素支持,逐步形成示范效应。

具体来说,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分为综合性和专题性两类。综合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要具有一定的区域规模、文物类型和资源体量,对文物保护利用机制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创新实践,通过全面落实中央部署的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各项任务,率先实现文物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初步现代化。专题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改革创新则有所侧重,瞄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聚焦文物安全、资源管理、考古前置、乡村振兴、博物馆活力、民间收藏等重点难点,率先实现突破、取得经验。

 

三、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路径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应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突出地区资源禀赋。应确保申请地区的文物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保存良好;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加强相关文物资源、IP品牌与地方文化的一体化保护、传承与弘扬。

第二,夯实文物工作基础。确保申请地区的文物保护水平好,近三年无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发生;文物资源开放利用有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持续彰显;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健全,文物保护氛围浓厚。

第三,明确清晰的创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明晰示范领域、工作思路和重大举措,在科学保护、融合发展、文物治理、改革创新方面分类施策,形成解决方案,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第四,加大重视和支持力度。创建目标契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发展战略,市级、县级党委和政府能够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提供组织、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

 

发布人:丁庆建

审核人:昝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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