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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路径——“十四五”文化产业“空间业态”专题研究之二十九
日期: 2021-09-29 信息来源: 实验室宣传部 点击数:

【导读】“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为深刻把握文体产业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文化产业动能转换与生态系统(山东大学)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创新推出“十四五”文化产业“空间业态”系列专题研究。通过聚焦公共空间、产业空间及文体旅商等业态,创新规划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助力“十四五”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研究专题由文化产业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主任昝胜锋领衔起草,联合泺尚有道文化产业规划团队、《创意中国调研报告》编委会、山东大学体育产业研究中心共同完成。文化产业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以前瞻性服务中国文体产业,助力实施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为宗旨,将陆续发表相关最新研究报告。

相关研究报告及互动信息请登录网站www.cslab.sdu.edu.cn,或发送邮件至sduwhcy@163.com。联系电话:0531— 88037818。

摘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新场景和活跃程度的“晴雨表”,也是城市活力的新标志。夜经济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成为城市GDP的新轴心。本文从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构建两个角度出发,分析了典型代表省份(江苏省和江西省)构建集聚区的进程,并针对于聚集区构建提出了相关发展建议。

2021年7月6日,文旅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分批次遴选、建设200家以上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文化内涵丰富、地域特色突出、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较大、消费质量和水平较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一、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遴选要求,集聚区需明确四至范围,街区、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的占地面积应不超过3平方公里,文体商旅综合体商业面积应不低于1万平方米。同时,要求集聚区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夜间营业商户中的文化类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旅游景区提供夜间游览服务的天数较多,夜间营业的文化娱乐设施项目数量或游览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鼓励发展夜间文旅经济,鼓励开展各类夜间文旅活动,带动夜间消费,提出“到2022年,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今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再次提出“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并于7月5日发布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进行推动。

二、部分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近年来,各地结合区域特色谋划设计,推出丰富多彩的夜间文旅产品,盘活多元“夜”态,点亮夜经济,形成了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1.江苏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20年9月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和《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评价指标(试行)》,随即组织申报评选出30家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并给予每家100万元建设引导资金支持。8月23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第一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南京市长江路文化和旅游集聚区、南京熙南里历史文化休闲街区、无锡清名桥历史文化街区、常州青果巷文旅消费集聚区、扬州市瘦西湖“二分明月”文化和旅游集聚区等22个地区入选。

 

2.江西省

为进一步放大文旅融合效应,繁荣发展夜间文旅经济,近日,江西公布首批14处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这些地区都有一个共同点,即跨界融合。

新余赣西民俗风情街以品传统民俗文化、观民俗演艺、吃民俗小吃三条主线,引入以新余为核心及赣西周边特色民俗小吃、土特产、旅游工艺品、非遗文化演出等特色休闲业态。黎川古城景区内有传统文化类展馆、体验馆、特色馆几十家,传统的手工艺如修钟表、钉杆秤、做圆木等随处可见,还有古床博物馆、团村战斗纪念馆、张恨水旧居等经典旅游观光景点。

萍乡南正街将萍乡的历史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地方特色和现代商业有机融合,打造成一个集旅游观光、文化展示、休闲购物、美食娱乐为一体的“最萍乡”历史文化名街。婺源梦里老家散发着浓厚的古徽州历史文化气息,酒肆茶楼、勾栏瓦舍、艺术中心、非遗文创、徽州美食、风味小吃等应有尽有;非遗板凳龙、徽剧、傩舞、抬阁等随处可见;汉服穿越、街头演艺、古风快闪、提灯游园、夜游星江等欢乐有序。

 


三、发展建议

1.打造夜游项目,繁荣夜间文旅消费

夜游项目作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新鲜血液,已经逐渐成为夜间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夜游业态也已从传统的夜市、夜宵发展为夜食、夜秀、夜游、夜演、夜购、夜娱、夜宿等,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因此,各地可拓宽夜间演艺、城市灯光秀、24小时书店、特色风情街、美食网红店、非遗文创集市等夜间文旅业态,打造“夜游、夜购、夜演、夜娱、夜宵、夜读、夜展”等“一站式”的夜间文旅消费模式。

2.抓好动态管理,培植新型聚集区

各省区要顺应城乡居民和广大游客的夜游消费升级和消费体验的新需求,完善供给体系、丰富供给业态、扩大供给数量、提升供给质量,培育更多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积极申报国家级聚集区,推动夜游经济持续蓬勃发展。对各集聚区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集聚区的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指导和支持集聚区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发展。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集聚区建设和发展情况督查。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对集聚区建设和发展工作的指导,推动各集聚区提质升级,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发布人:丁庆建

审核人:昝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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