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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发展概述及典型案例分析(一)
日期: 2023-03-23 信息来源: 实验室宣传部 点击数:

【导读】“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为深刻把握文体产业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在2023年这个关键时期,文化产业动能转换与生态系统(山东大学)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创新推出“十四五”文体产业发展系列专题研究,致力于创新规划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助力“十四五”文体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研究专题由文化产业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主任昝胜锋领衔起草,联合山东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泺尚有道文化产业规划团队、《创意中国调研报告》编委会、山东大学体育产业研究中心共同完成。文化产业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以前瞻性服务中国文体产业,助力体育强国、文化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将陆续发表相关最新研究报告。

相关研究报告及互动信息请登录网站www.cslab.sdu.edu.cn,或发送邮件至sduwhcy@163.com。联系电话:0531— 88037818。

摘要:2007年,国家设立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截至2023年,共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1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4个。文化生态是人类文化传承的载体,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特性,因此通过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整体性、相关性文化的保护,能够有效实现文化传承的可持续和完整性。本文在简要分析文化生态保护区特性及建设要点基础上,以运河文化保护为主题,对山东、浙江两省的运河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亮点进行了总结。

一、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特性及建设要点

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序幕的拉开,到2007年,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经过“十一五”规划期“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到“十二五”“设立2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一直到“十四五”规划中“建设3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逐步走上国家规范化创建层面。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具有公共性、完整性、存真性、历史性及特色性的特点。

1.公共性。属于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本质属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之初就是为了保护区域内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存续良好的情况下实现有效保护,立足与中华民族的公共利益,以延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宗旨。从主体构成来说,文化生态保护区是由政府主导的公共政策,其逻辑起始和价值归属始终紧紧围绕公共非遗活化传播利益展开,同时其广泛寻求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建设,这也佐证了其参与主体的公共性。

2.整体性。属于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客观属性,从建设依托开始,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一种区域性的整体保护制度,需要按照评建标准要求的客观空间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创建,成为承载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客观空间,从内容建设来看,文化生态保护区在囊括各种技艺及实现活化传承保护的同时,对区域内的风土人情、民俗习惯、精神谱系、文物遗址等隐形内容也需要进行挖掘保护。

3.存真性。属于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关键属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是为了维系非遗活化空间的存续,力图通过完善的顶层优势来鲜活地呈现非遗的活态传播,培植区域文化生态。但是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不仅需要政府主导,同时也要不同参与主体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加入进来,各方之间的差距就会导致多元主体话语权博弈,导致区域文化生态原真性出现偏颇,因此,就需要牢牢把握存真性这一关键属性,统筹协调各方外来主体与原生主体的关系,实现共建共享,规避潜在价值竞争导致的区域文化生态保护成为谋取利益的手段,导致非遗活化传播水平的降低。

4.历史性与特色性。属于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必要属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创建取向并非追求千人一面,而是应针对区域文化特性来进行打造。历史性与特色型要求创建地区需要诠释区域内别具一格的非遗文化历史,生动展现出非遗活化传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的血脉关联,重点突出非遗活化传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逻辑思路。

二、运河文化保护及运河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案例

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大运河森林公园时强调,保护大运河是运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同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2019-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十四五”实施方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为运河保护提供了顶层设计。

表1 国内城市对运河文化保护及特色产业发展的典型经验

山东聊城市:大运河文化(临清)生态保护实验区

1.加大运河沿线遗产整体保护传承。结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快编制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开展重点文物环境整治工作,在保护的基础上,植入功能业态,使文物承载新的城市功能。对历史街巷进行整治提升,提供高品质的公共空间,成为新功能、新业态的重要载体。

2.打造运河文化旅游精品项目。系统深入挖掘运河文化价值,举办具有临清地域特色的“非遗+旅游”活动,将传承保护工作融入各类展演活动以及节庆文化、广场文化中,建设以运河为特色、产品内容丰富、配套设施完善、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绩效显著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

3.促进文旅多元融合。依托文化+IP、文化+教育、文化+乡村等文旅融合发展方向,提取运河文化要素,结合文化遗产节点、乡村振兴、红色文化、运河水工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开发文创产品,开展文化研学旅游。

4.打造大运河文旅品牌。设计清大运河文旅品牌及其系统支撑,以“游、节、演、著、影”为抓手,增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文化展示的软性载体。

5.开展保护区数字化保护工程建设。建立专业组织机构,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影像资料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网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开设文化生态保护区信息发布网站,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由拱墅、余杭和临平共同创建,以运河文化的生态保护和活态传承为主线,以非遗整体性保护为目标,实施“产城乡、人文景”的深度融合,推进运河文化守正创新,构建“一带五圈十四片区”整体性保护格局。

1.优化保护区建设工作机制。设立保护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保护区管理办法,常态化研究落实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

2.强化文化场馆融合利用。制定出台保护区《关于加强文化场馆(基地)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提升文化空间的使用效度。

3.深化保护区非遗品牌培育。统整三区非遗品牌,践行文旅深度融合成果,打造具有大运河文化特色的、展示大运河文化生态的品牌活动和产品。

4.促进非遗文创产业发展。立足非遗保护研究、传承队伍研培、产品研发,深入推进保护区五大非遗转化产业发展集群建设,探索非遗文创产业发展新路径新模式。

5.谋划保护区数字化改革。加强保护区文化标识建设,树立特色鲜明的大运河(杭州段)文化形态和文化标识,推进非遗保护的智慧化和资源的综合利用。

大运河文化带属于一个跨区域性带状文化生态系统。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对大运河文化带的升级和创新,既有利于维护运河沿岸社区原住民的生活方式,提升沿岸文化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协同水平,形成多样化的文化生态廊道,也能够通过顶层设计和保障体系实现大运河文化带内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彰显区域文化生态的特征与特性。



如有相关项目咨询合作意向,可联系:sduwhcy@163.com。

发布人:丁庆建

审核人:昝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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